先取得「公會會員證明文件」(申請流程如下) --->再將檢具文件備妥,攜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醫事科辦理
!! 機構大小章 ≠ 勞健保專用章 !!

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地址如下:(林森或東興皆可辦理,請您就近擇一即可);
林森辦公室醫事科:台南市東區林森路一段418號06-2679751(8:00-12:00,13:30-17:30)
東興辦公室醫事科:台南市新營區東興路163號06-6357716(8:00-12:00,13:30-17:30)
*護理人員停業或歇業時,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,報請原發執業執照機關備查。法定罰鍰額度: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。
*護理人員應向執業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申請執業登記,領有執業執照,始得執業。法定罰鍰額度: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
*護理人員執業,應每六年接受一定時數繼續教育,始得辦理執業執照更新。法定罰鍰額度: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